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6日 访问量:
二、油画展区
2.收件截止日期:2024年5月30日至6月10日初评入选作品上送展区。
3.展出作品数量:700件
4.送件规定及作品要求:
送件规定:展区不面向个人收件。作者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队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的征集时间投稿,由各地组委会负责收件、组织评选后上送展区。中央直属单位作品由北京美协负责收件、组织评选后上送展区。油画送选作品应填写《作品登记表》和一式三份《作品清单》(注:《作品登记表》由作者使用,《作品清单》由选送单位使用),应逐项填写清楚。
作品要求:
(1)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cm。
(2)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
(3)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需装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箱。作品背面及外包装均须粘贴《作品登记表》。
(4)作品要求自制包装箱,必须坚固密封、便于搬运,包装箱底部需满足叉车货叉进出要求,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粘贴《作品登记表》。
六、壁画展区
1.展览地点:河南郑州
2.收件截止日期:2024年4月10日止
3.展出作品数量:180件
4.送件规定及作品要求:
送件规定:展区面向全国直接征稿。作者需先提供图片及电子文件参加初评。初评入围者接到通知后邮寄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图片及电子文件不退。
初评文件提供要求:
(1)作品应清晰标注已上墙作品或未上墙作品。
(2)打印尺寸,短边不超过30cm,长边不超过300cm。
(3)作品背面粘贴《作品登记表》,并注明材料、公共环境具体地点、设计创意及作品在公共环境中的美育作用,不超过150字。
(4)送选资料(纸质版)及电子文件以U盘存储后,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作品要求:
(1)作品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360cm。(包括外框尺寸,需可拆卸、便于运输安装)。
复评作品类别及提交要求:
(1)类别包括:壁画作品、壁画复制作品、模拟上墙实验壁画作品、环境动态视频上墙壁画作品。
(2)壁画作品要求是原作;
(3)壁画复制作品,要求环境实景上墙壁画作品能体现原作全貌的复制件、壁画稿。(展出时作品材料小样、材料局部制作或绘制,尺寸不小于150cmX150cm。)
模拟上墙实验壁画作品要求:
(1)真实公共环境中模拟上墙实验壁画作品。
(2)提交模拟上墙实验壁画作品的图片或效果图。(注明壁画名称、尺寸、创作年代、材料、公共环境具体地点、设计创意及作品在公共环境中的美育作用,不超过 150字(不能注明作者)。)
环境动态视频上墙壁画作品,要求:
(1)需提交 30秒以内视频,供公共多媒体展示。
(2)视频质量要求4K高清,格式要求:MP4、AVI、WMV、AFS、MOV之中的任何一种格式。
(3)展览中可在作品展示区域内加入视频展示,展示视频时长不限。
(4)作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可二次使用,作品背面及外包装均须粘贴《作品登记表》。
七、漆画展区
1.展览地点:湖北武汉
2.收件截止日期:2024年4月10日止
3.展出作品数量:200件
4.送件规定及作品要求:
送件规定:展区面向全国直接征稿。作者需先提供 10寸作品图片1张参加初评。图片背面粘贴《作品登记表》(含身份证复印件)。初评入围者接到通知后邮寄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图片不退。
作品要求:
(1)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200cm。
(2)作品须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装外框的作品须有专用包装,作品背面及外包装均须粘贴《作品登记表》。
八、艺术设计展区
1.展览地点:重庆
2.收件截止日期:2024年4月10日止
3.展出作品数量:500件
4.送件规定及作品要求:
送件规定:展区面向全国直接征稿。作者需先提供作品图片或电子文件参加初评。初评入围者接到通知后按送件要求邮寄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图片及电子文件 U盘不退。
作品要求:
一、平面设计含机构、活动等标志+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文化、公益等招贴设计;文创产品包装设计。
初评文件提供要求:
(1)以2003版Microsoft Powerpoint 文件的形式提交作品,内含JPG格式的参评作品图片,像素精度300dpi,尺寸在297mmX420mm(横式),设计说明(250字以内)、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单位或个人地址、作品类别、完成时间、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等。
(2)送选电子文件以U盘存储后,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初评不接受以实物、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的文件。
二、工业设计初评文件提供要求:
(1)以2003版Microsoft Powerpoint 文件的形式提交作品PPT文件。该PPT文件以1024X768分辨率制作,需包含作品名称、作品文字说明 (不超过 300字)、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等设计者信息、能表现作品设计特点的效果图、视频或图片等。总页数不超过15页。在提交前作者需自行验证该文件能在 2003版Powerpoint程序中开启。
(2)送选电子文件以U盘存储后,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初评不接受以实物、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的文件。
作品要求:
(1)以产业化为前提的产品开发和服务设计,只接受效果图和说明性文件、概念模型样机模型、视频,不接受已经批量生产的产品参展。
(2)设计作品要着重体现“前瞻性”,突出体现中国工业设计的“创造性”和“先进性”。强调真正的创新性、实验性,表现人类对未来高品质生活的向往;强调对人类问题的中国解决方案,追求中国设计理念的“先进性姿态”;强调设计的美学品质,追求“艺术化生存”的境界。
三、环境设计类别包括:室外环境设计(包括景观园林设计、景观建筑小品设计、环境设施设计、景观艺术品设计);室内设计(包括室内空间设计、博物馆展陈设计和陈设艺术设计);家具设计。)
初评文件提供要求:
(1)设计作品的图片电子文件,要求实景(或实物)图片或效果图,可附平面和立面图,每个案例要有3张以上的图片,要求有全景、有细部,将所有图片排在高 2000mmX宽900mm的文件里(版式自定),JPG格式,文件不超过20M且不低于5M,像素精度300dpi。文件命名为作品名称,上述文件中不允许有作者信息出现。
(2)每件作品要求填写《作品登记表》 (格式自定),包括作品名称、所在地点、建成时间、设计及施工单位、设计说明 (300字内),设计作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邮箱等,用word文件格式存储。
(3)作品展示视频,时长3-10分钟,视频中不能出现二维码、公司logo等涉及版权问题的内容。视频文件的具体参数为:文件格式:MP4,文件大小:小于 500M,分辨率:1280X720,幅宽比:16:9。
(4)送选内容:包括1个JPG格式的作品图片文件、1个word版《作品登记表》 (作者自拟,文件名为“xx作品登记表”)和1个MP4格式的作品演示视频文件。
作品要求:
(1)强调艺术特质与作品创意以及与其他相关专业的差异性,体现环境设计专业的学术性、艺术价值以及社会价值观。
(2)作品鼓励以“影像”为主要表达与展示手段,可辅助模型、装置等实体形式,注重概念设计创新,具有较高的设计含量及丰富的表现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影像艺术、装置模型、AR、VR等。
(3)家具设计的展出作品必须为成品。
三、建筑艺术
含城市设计、乡村设计、建筑设计、改造设计
初评文件提供要求:
(1)设计作品的电子文件,包含简明的设计创意文字说明、6 张以上实景图片(要求有全景、细部)、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使用2003版Microsoft Powerpoint软件排版,不超过 10页,内含 JPG 格式的参评作品图片,像素精度 300dpi。文件中不允许有作者信息出现。
(2)设计作品的纸质文件,内容与电子文件相同,可为电子文件的打印稿,尺寸为A4,不超过10页。作者姓名、设计说明(300字以内)、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设计作品纸质文件之后。
(3)《作品登记表》由作者自行设计,内容包含:作品名称、设计时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建成时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计说明(300字内),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电子邮箱、邮寄地址等,《作品登记表》采用word文件格式。
(4)设计作品电子文件和《作品登记表》存储于U盘,U 盘上标注作品名称,与作品纸质文件一并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作品要求:
(1)作品应是 2019 年后的实际建成作品或有思想价值的概念性研究设计。
(2)作品应注重时代性、思想性、原创性、艺术性,反映当代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文化遗产保护等城乡建设领域的创新实践和学术探索。
四、服装设计
初评文件提供要求:
作品设计图及成品 10寸图片(多角度)5-8 张。图片背面粘贴《作品登记表》 (含身份证复印件)。
作品要求:
(1)作品具有独创性和艺术性,并具有一定实用价值。
(2)不限品类,但由于展览场地所限,故只接受单套作品,不接受系列设计作品。
五、书籍装帧
初评文件提供要求:
(1)作品电子文件:内含书籍作品实物拍摄图片 10 张,包括封面、封底、书脊各 1张及内页7张。作品图片背景在黑、白、灰 3种颜色中任选其一。文件名称:书名+图片表达书籍内容名称(如:封面、封底等)。文件格式:JPG,尺寸不小于 A4,像素精度300dpi,存储品质12(最佳)。
(2)作品说明:书籍内容简介、开本(详细尺寸,单位毫米)、厚度、页数、字体、图像来源、封面及内文材质、印刷工艺。(3)送选电子文件以U盘存储后,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初评不接受以实物、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的文件。
六、信息与交互设计
类别包括:网络应用设计,包括移动网络应用设计 (APP)、网站设计以及物联网络应用设计;信息可视化设计;交互媒体设计;实体交互设计;基于数据和智能的,以信息和交互为核心使用方式的其他设计作品。
初评文件提供要求:
(1)作品以2003版Microsoft Powerpoint 文件的形式提交,文件以1920X1080分辨率制作,需包含作品名称、完成时间、作品文字说明(不超过 300字)、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等设计者信息,能表现作品设计特点的效果图或图片(6-8张、JPG格式,单张大小在3M以内):视频(2分钟以内,MP4格式,大小不超过300M);信息交互作品的软硬件载体信息(软件环境:操作系统平台MAC/WIN/Linux,开发工具及版本,第三方软件 SDK 版本,如使用开源库应注明来源地址:硬件载体:硬件名称,是否有二次开发,硬件二次开发说明)。PPT总页数不超过 15页。在提交前作者需自行验证该文件能在2003版Powerpoint 程序中开启。
(2)送选电子文件以U盘存储后,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初评不接受以实物、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的文件。
作品要求:
(1)面向提升信息交互体验品质的设计作品,注重功能性实现。
九、综合画种展区
1.展览地点:四川成都
2.收件截止日期:2024年4月10日止
3.展出作品数量:300件
4.送件规定作品要求:展区面向全国直接征稿。作者需先提供作品图片或电子文件参加初评。初评入围者接到通知后邮寄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图片及电子文件不退。
一、年画、宣传画
初评图片提供要求:
(1)10寸作品图片1张。图片背面粘贴《作品登记表》(含身份证复印件)。作品要求:(1)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200cm。
(2)单张作品须装纸袋,作品背面及纸袋上均须粘贴《作品登记表》。
(3)装在硬板上的作品,硬板应平整坚实,不易变形,须装外框,如因艺术处理需要,不装外框的作品须装入专用包装箱,作品背面及外包装均须粘贴《作品登记表》
二、漫画(含故事漫画、独幅漫画)
初评图片提供要求:
(1)初评须提供作品电子文件(JPG格式,像素精度300dpi)及10寸作品图片1张,图片背面粘贴《作品登记表》(含身份证复印件)和电子文件U盘,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初评不接受以实物、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的文件。故事漫画,类别含长、中、短篇故事漫画作品,初评文件提供要求:黑白、彩色不限;作品须提供故事梗概,字数要求 200 字以内;长、中篇故事漫画每件作品提供 8-10页作品,提交文件为电子文件。作品要求:
(1)作品创作手法、形式不限。
(2)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100cm。
(3)作品如装画框,镜面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请勿使用易碎材料。三、连环画(含儿童图画书)初评图片提供要求:10寸作品图片8-10张。图片背面粘贴《作品登记表》 (含身份证复印件)。
作品要求:
(1)作品要注明文本出处并附内容梗概(包括已有文本及作者原创文本),每组作品不超过5幅。
(2)作品不限材料与技法。
(3)每幅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50cm。
(4)每组作品独立包装,作品背面及外包装均须粘贴《作品登记表》。
十三、港澳台、海外华人作品展区
1.展览地点:广东深圳
2.收件截止日期:2024年5月10日止
3.展出作品数量:300件
4.送件规定:港澳台地区作品由展区负责邀请,海外华人作品(原作)自由投稿,作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照相应画种尺寸标准 (同时附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作者应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台湾地区作者应拥有台胞证。海外华人在此指持有所在国“绿卡”或加入所在国国籍的身份。
说明:
一、作品征集须知:
1.凡自 2019 年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投稿。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评选确定的直送作品直接向相应展区送件参评。
2.每位作者投稿不能超过二个画种(含合作作品),每个画种原则上限投1件作品。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10人。
3.作者需保证对投稿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责任自负:如有作品高仿、抄袭、剽窃等情况或发现作者一人多投作品情况,展览组委会有权取消其作品的参评、参展资格。
4.各展区的《作品登记表》《作品清单》由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办公室统一格式印发。
5.多幅组画作品以1件计算,尺寸的总和应符合单件作品的尺寸规定。重大题材创作、超规格作品,须经作者向所在省(区、市)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申报批准后,由所在省 (区、市)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上报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办公室批复后,方可送件参评。
6.送件作品保险须自行投保,退件作品保险由展区投保。
二、其他事项:
1.展区复评落选作品在复评工作结束后30天内退还作者。
2.《作品登记表》《作品清单》格式、评选结果等信息请关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
3.初评收件地址、收件人、电话信息另行通知(约2024年1月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通知)。
4.本《细则》的解释权属“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办公室。
5.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 32 号楼 A710室,邮编:100083,电话:010-59759683。